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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邮件、快件寄件人身份信息查验登记的通告》精神,加快推进落实实名收寄制度,保障茂名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近日,茂名市邮政管理局、茂名市综治办、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国家安全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执行寄件“实名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此次联合发文特就邮件、快件“实名制”收寄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公告,一是寄递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查验、登记的主体责任;二是寄件人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寄递服务,主动配合做好物品查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三是寄递企业(收件员)对于寄件人拒绝配合对寄递物品验视、“实名制”登记的,不得提供寄递服务;四是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或者泄露用户信息;五是各部门应齐心合力、密切配合,依法对寄递行业做好监督、查处工作,共同推进邮件、快件寄递安全保障制度落实。
为加大实名收寄制度的社会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寄递企业的收寄“实名制”意识,明确寄递企业的责任,此次《公告》以单张、口袋书两种形式印发,单张主要张贴于各快递企业网点营业场所以示公告;口袋书则由收件员随身携带,在提供上门收寄服务时派发或出示,目的在于以更直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实名收寄制度,提高寄件人实名寄件的配合度。
《公告》的出台,为深入贯彻全市邮政业三个“100%”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有力抓手。同时,茂名局表示,将以落实《公告》为契机,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群策群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做好寄递渠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推动寄递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共同努力。
(茂名局 许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