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各市邮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九条,对邮政企业提出的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申请进行审批,经审核同意撤销3个营业场所,审批结果如下:
准予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
序号 | 地市 | 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录 |
1 | 清远市 | 清城区横荷街道横荷百加邮政所 |
2 | 广州市 | 荔湾区中南街道咏诗邮政代办所 |
3 | 潮州市 | 湘桥区铁铺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潮州市铁铺支局 |
2017年第一季度邮政企业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九条第三款,邮政企业设置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先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2017年第一季度,广东各市邮政管理局共收到邮政企业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备案5个,名单如下:
新增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名单
序号 | 地市 | 备案设置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名录 |
1 | 广州市 |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逸彩新世界邮政代办所 |
2 | 广州市 | 海珠区沙园街道中海橡园邮政代办所 |
3 | 深圳市 | 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妈湾支局 |
4 | 清远市 | 清城区洲心街道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清远市建北支局 |
5 | 潮州市 | 湘桥区铁铺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潮州市铁铺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