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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
为规范和完善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 省财政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办法》共八章二十四条,分别从总则、部门职责、预算编制、补助范围和分配方式、专项资金执行和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则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设立,专项用于我省邮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以及快递业安全发展等各项工作,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预算资金。下一步,省局将组织各市邮政管理局认真学习办法各项条款和具体要求,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普遍服务处 陈和平)